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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上要不 断创新与改革。城市管理需要规范运作,更要保证城市管理的结果和效果。但从何保证却成为一道难题。引入ISO9001标准建立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控制“过程”从而发达“结果”。意味着城市管理工作将从此进入规范化、专业化、 标准化、常态化管理的新阶段。这是政府工作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结晶。跳出固有模式来看待新时代的城市管理工作,大胆借用和 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这一理念,建立起一套城市管理新的运行、评价机制。 工作水平的客观需要。城 市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是城管工作水平的主要方向,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包含一系列质量管理方法和科学标准 ,可以在行政执法、市政养护、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建立符合自身改革和发展需要的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和控制方法,能够避免以往 制度管理中拍脑袋、凭经验的情况,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什么、上级的要求是什么 、完成的标准是什么。通过对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的科学策划,并实施有效的“过程管理”,从而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快 速、地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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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认证各个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IATF16949标准第四章容易发生的问题 1.有些外部支持场所认证机构纳入了审核的范围,但在组织的质量体系的范围里没有描述; 2.对于一些集团审核的案子,特别是有多个支持场所的,由于在质量体系范围没有清晰的定义清楚,导致有些支持场所没有覆盖; 3.未识别产品的要求; 4.顾客特殊要求识别不充分。 IATF16949标准第五章 容易发生的问题 1.管理者的职责、权限和责任没有形成书面声明; 2.管理者没有执行其职责和权限; 3.应用组织结构图的地方,没有体系或接口支持信息; 4.人员和部门之间的接口和联系不存在或没有定义; 5.不存在方针声明; 6.方针声明书面化,但没有在所有层次被理解或实施,尤其在车间现场。 IATF16949第六章 容易发生的问题 1.没有清晰定义目标; 2.质量目标控制系统实际不存在; 3.目标未层层分解,没有分配人员职责; 4.应急计划未定期评审。 IATF16949第七章容易发生的问题 1.缺少足够资源; 2.缺少经过培训的人员。(组织制定了需要的培训,但没有执行); 3.对执行”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人员的定义过于狭窄; 4.临时工没有受到足够培训; 5.没有培训记录,或记录不充分; 6.员工缺少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 7.对培训需求没有进行评估; 8.培训计划不充分; 9.没有考虑培训在工作执行中的效果; 10.企业环境不鼓励创新和改进; 11.没有人负责操作监视和测量系统; 12.应该包含在监视和测量系统中的设备没有在系统中(尤其在研究和开发领域); 13.监视和测量无法溯源到国际或内部标准; 14.无法确保可调试设备没有被改为无效校准; 15.当设备没有校准时,没有评估之前结果的影响; 16.内部实验室没有被正确阐明并设立; 17.外部实验室不符合ISO/IEC17025或 等同标准。 IATF16949第八章 容易发生的问题 8.1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对5M1E缺少证实的策划; 2.没有设立产品或项目目标; 3.确认和验证策划不充分。 8.2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不存在合同程序; 2.程序不或错误理解(经常是故意的),或相互矛盾(如:设计、销售和生产之间); 3.记录不充分或不存在; 4.顾客的要求未完全考虑; 5.没有处理订单的文件化程序; 6.顾客经验的反馈不充分; 7.没有考虑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8.3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设计职责/权限/接口没有以书面形式指定或执行; 2.团队没有协调,尤其在产品责任和过程责任之间; 3.图纸没有控制,因为:公差不合理;图纸没有被检查或验证;图纸未经认可,或者没有使用更改控制系统;图纸出现主观描述。 4.缺少实际设计评审,例如个人(自愿选择伙伴的人)操作的一个系统; 5.一个系统出现在书面文件中,但未使用; 6.指定的公差不可能实现(如:缺少生产介入); 7.原型样件不符合关键检查项目; 8.用户手册的要求,设计几乎完成时才开始; 9.用于实验工作的量具和试验设备没有校准; 10.抽样系统有缺陷或没有被客户同意; 11.一个具体产品或项目缺少质量计划,该产品或项目要求质量手册中的标准程序发生偏差或增加。 12.太多的设计没有被生产介入,这导致生产不能执行这些无法实现的规范。 8.4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缺少或没有证据显示外部提供方得到控制; 2.没有可接受外部提供方的记录; 3.违背了“仅从批准的供应商采购”的规则; 4.采购文件里没有足够的数据; 5.签订合同时,没有通知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没有执行自己的体系(如,电话订单没有确认)。 8.5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满足顾客要求的要素被忽略,例如足够的设备和人员培训要求,被忽略; 2.对人员、机器、材料、工作方法、环境等的控制,缺少可证实的策划; 3.产品或项目的目标没有设立; 4.确认和验证策划不够充足; 5.书面的工作/职位指导书或程序不够充分,缺少该指导书或程序会影响质量; 6.零部件、原材料,或产品没有标记; 7.批次标识有要求时,批次零件彼此叠加; 8.在追溯性必要时,缺少一个阶段或操作。 9.顾客/外部供方财产项目被损坏或没有被正确存放; 10.顾客/外部供方财产没有被充分识别; 11.顾客/外部供方已经提供材料、设备等,但是对此没有验证。 8.6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物料接收缺少控制(如,要求试验/检验的材料直接转到存货); 2.分配给生产的材料没有标识,也没有被完全控制; 3.指定的检验或试验没有执行; 4.检验或试验记录丢失; 5.终检验或试验被绕过,或者公司产品批准程序没有执行; 6.返工产品没有完全重新检查。 8.7章节容易发生的问题 1.不合格材料未被识别或放置在未指定的地方; 2.没有定义返工的评审和处理职责; 3.没有规定返工要求; 4.返修或返工没有重新检查。 IATF16949第九章 容易发生的问题 1.内审按要素审核,而不是按过程方法审核; 2.企业不存在审核系统; 3.对审核发现没有采取纠正措施; 4.使用审核员没有充分培训; 5.没有独立的人员执行审核; 6.内审文件和记录不完整; 7.不存在管理评审系统; 8.内部审核结果的纠正措施没有执行; 9.评审作为一个“事件”而不是作为一个持续过程; 10.不能保证定期评审整个体系。持续的绩效和体系评审是管理评审过程的一部分。 IATF16949第十章 容易发生的问题 1.书面纠正措施计划没有被执行; 2.纠正措施的职责没有被指派; 3.强调“问题解答”胜于和持续改进; 4.产品失效重复发生的能力不充足; 5.只有应用失效再发生的纠正措施,没有应用防止问题不发生的实际措施(如,未正


ISO14000认证中环境因素的识别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是基础,深圳ISO14000认证体系的其它 管理要素都是围绕它们而开展管理活动的。 深圳ISO14000认证在建立时如何有效、充分地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在实施审核时如何审查组织 在这方面的成效,也是疑问多、难把握的地方。 1、 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 深圳ISO14000认证企业往往对污染物排放关注多,对源头避免或减少污染物产生方面关注少。为 此,在设计程序、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产品及其包装设计、工艺设计、原材料选用、能源 资源消耗、运输仓储、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固体及液体废弃物管理、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排放、产 品使用、服务及废弃等环节中可能产生有害或有益环境影响的因素。充分领会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法的 思想以及工艺过程分析法的思路。 2、 异常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 深圳ISO14000认证的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环保设备齐全先进,控 制手段得力,各种污染物终均远低于适用排放标准得到排放。 ISO14001标准"环境因素"定义及"4.3.1环境因素"条款中均要求确定现实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即应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运行状态下发 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针对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实施相关程序时可考虑将正常状态 下低于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作为一般环境因素,但同时必须考虑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时、定期维修时 、人为失误时、生产过程中超量产生污染物时等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严重环境影响。简单 的方式是对进入环保装置之前或生产装备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状态进行重要性评价。以上所述适用于 对可用强度、浓度、总量、速率、数量等方式实施限制的环境因素的评价,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 噪声等。 无论对于生产装置口还是环保装置口,应分别对具体污染因子进行评价。 3、 废弃物、能源、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方面的重要环境因素 废弃物(或使用能源的装置或有毒有害化学品)在任何一个企业里一般都是种类繁多,在识别和 评价环境因素时,是分别逐一进行,还是作为一个问题统一提出,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若从 有效实施环境管理出发,可做如下考虑: a. 废弃物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具体地明确各种废弃物; 2) 有关废弃物处置、废弃物防治的法规不象污水噪声大气防治法规对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 种意义上,随意处置100kg或100吨废弃物并无本质区别。鉴此,一般地可将废弃物处置定义为一个重 要环境因素,具体实施控制时则必须将它们合理分类分别合法处置。 3) 关于废弃物削减,宜对各类废弃物产生量实施重要性评价,可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废弃物 产生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 并对它们实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 能源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具体地确定各类消耗能源的设施、装备及活动。 2) 将"能源消耗"整体地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实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 同时对各种装置的单台或单类的能源消耗进行重要性评价,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装置的能 源消耗"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 4) 资源、材料消耗可与能源消耗同样对待。 c. 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 1)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具体地明确使用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 2) 定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的火灾、水灾、泄露事故等紧急状况" 为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 对各种物品的使用量进行评价,定义"大于等于某数值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为重要环境因 素,考虑替代或削减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 "含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物质)如哈龙1211灭火器、R12等为制冷剂的空调系统、含多氯联苯 变压器等的使用"均应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加强装置维护管理,并着手研究和寻找替代。








